李文林,您好: 关于您反映“阿右旗陈家井砖厂拖欠工资的问题”已收悉,旗人社局答复如下: 2015年2月13日,您等11人到旗劳动监察大队反映,2014年在张学虎承包的阿右旗曙光砖厂(来信中的陈家井砖厂)工作,拖欠2014年3月至11月工资。经旗劳动监察大队协调,2015年3月11日由巴丹吉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,您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。之后张学虎未在调解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工资,您等于2015年9月1日到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目前,旗人民法院正在执行中。鉴于该情况,您所反映问题已依法进入法律程序,建议您等积极配合旗人民法院尽快完成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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